DB51/T 2895-2025 川菜预制菜加工技术规范

发布单位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10-01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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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标准规定了川菜预制菜的加工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

发布单位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DB51/T 2895-2025
发布日期 2025-10-01 生效日期 2025-10-01

川菜预制菜加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川菜预制菜的术语和定义、原料要求、加工技术要求、包装、贮存和运输等。适用于川菜预制菜的加工生产。

2 术语和定义

2.1 川菜预制菜

以四川传统菜肴为基础,采用现代工艺加工,包装后可贮存运输,经简单加热或烹调即可食用的预制菜肴。

3 原料要求

3.1 主要原料

肉类、蔬菜、水产品等原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优先使用四川本地特色原料,如郫县豆瓣、汉源花椒、保宁醋等。

3.2 辅料和调味料

  • 郫县豆瓣:应符合GB/T 20562的规定
  • 花椒: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 辣椒:应干燥、无霉变
  • 食用油: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

4 加工技术要求

4.1 原料预处理

原料应当充分清洗,去除泥沙、杂质。肉类应当去除筋膜、骨渣。蔬菜应当按照不同菜品要求进行切配。

4.2 烹调加工

川菜预制菜的烹调工艺包括炒、煮、蒸、炸、烧、炖等多种方式。关键控制点包括:

  • 油温控制:不同菜品要求不同油温,一般在120-200℃之间
  • 调味顺序:先加豆瓣炒出红油,再加其他调料
  • 火候控制:大火爆炒、中火收汁、小火炖煮

4.3 冷却和包装

烹调后的菜品应当在2小时内冷却至10℃以下。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采用真空包装或气调包装。

4.4 杀菌

根据产品类型选择适当的杀菌方式:

  • 巴氏杀菌:适用于即食类预制菜,中心温度75℃以上
  • 高温高压杀菌:适用于常温贮存的预制菜,121℃/15min以上

5 质量要求

川菜预制菜应当具有四川传统菜肴的色、香、味、形特征。食品安全指标应当符合GB 2760、GB 2762、GB 29921等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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