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一)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制度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完善追溯体系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可追溯。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追溯信息的电子化管理。
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一)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根据企业风险等级、信用状况等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高风险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
(二)规范检查行为
严格按照检查要点表开展监督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四、创新监管方式
(一)推进智慧监管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实现监管信息共享。
(二)强化社会共治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