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点解读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2025-06-15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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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点解读,明确检查程序和监管要求。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15 生效日期 2025-06-15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二、要点解读

要点一:监督检查分类

《办法》将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有因检查和飞行检查三种类型:

  • 日常监督检查:按计划开展的常规检查
  • 有因检查:因投诉举报、风险监测等开展的针对性检查
  • 飞行检查:不预先告知的突击检查

要点二:检查要点表

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检查要点表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要点表包括: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重点项目。

要点三: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对基本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不符合的,依法立案查处。

要点四:信用监管

监督检查结果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作为信用分级管理的依据。

三、对企业的影响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记录,确保检查时能够提供完整、真实的台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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