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促进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预制菜产业发展迅速,但存在概念不统一、标准不完善、监管依据不足等问题。制定统一的审查通则,有利于规范市场准入,保障食品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通则适用于预制菜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审查,包括即食预制菜、即热预制菜、即烹预制菜、即配预制菜等。
(二)生产场所要求
预制菜生产企业应当具有与生产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包括原料处理间、加工间、包装间、冷库等。不同清洁度要求的区域应当有效分隔。
(三)设备设施要求
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加工设备、冷藏冷冻设备、清洗消毒设施、检验设备等。
(四)工艺流程要求
企业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工艺流程,明确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采用HACCP原理进行危害分析。
(五)人员管理
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三、征求意见时间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有关意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