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193.1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0天经口毒性试验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5-08-07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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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0天经口毒性试验;标准类别:毒理学评价方法与程序;发布日期:2015-08-07;实施日期:2015-10-07。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GB 15193.13-2015
发布日期 2015-08-07 生效日期 2015-10-07
标准号GB 15193.13-2015
标准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0天经口毒性试验
标准类别毒理学评价方法与程序
发布日期2015-08-07
实施日期2015-10-07
状态现行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标准摘要

本标准代替GB 15193.13-2003《30天和90天喂养试验》 本标准与GB 15193.13-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0天经口毒性试验”; ——修改了“范围”; ——增加了“亚慢性毒性”、“最小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和“卫星组”的定义; ——修改了“原理”; ——增加了“仪器与试剂”项目; ——增加了“试验方法”项目; ——增加了受试物处理要求; ——修改了“实验动物”; ——修改了“剂量与分组”; ——修改了“操作步骤”; ——修改了给予受试物的方式; ——修改了观察指标; ——增加了体重和摄食及饮水消耗量、眼部检查、尿液检查、体温、心电图检查内容; ——修改了血液学检查、血生化检查、病理检查指标; ——修改了“数据处理”; ——增加了结果评价内容; ——增加了“试验报告”项目; ——增加了“结果解释”项目。

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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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理学评价方法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