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5936-2025 预制菜质量通则

发布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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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标准规定了预制菜的术语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等。

发布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文号 QB/T 5936-2025
发布日期 2025-09-01 生效日期 2025-09-01

预制菜质量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预制菜的术语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适用于预制菜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 术语和定义

2.1 预制菜

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等辅料,经预处理(如分切、搅拌、腌制、成型等)和(或)烹调(如炒、炸、烤、煮、蒸等)等工艺加工制成,包装后可在一定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可直接食用或经简单加热后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2.2 即食预制菜

经过烹调加工后可直接食用的预制菜。

2.3 即热预制菜

经过简单加热即可食用的预制菜。

2.4 即烹预制菜

经过简单烹调即可食用的预制菜。

2.5 即配预制菜

经过分切、搭配等预处理,消费者自行烹调后食用的预制菜。

3 质量要求

3.1 原料要求

预制菜原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不得使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不合格原料。

3.2 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
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组织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组织状态
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水分(%)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蛋白质(g/100g)≥产品标注值
脂肪(g/100g)≤产品标注值
食盐(以NaCl计,%)≤2.5

3.4 安全指标

安全指标应当符合GB 2760、GB 2761、GB 2762、GB 29921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4 标志、包装

预制菜包装标签应当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者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用方法等信息。应当标注预制菜类别(即食/即热/即烹/即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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