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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7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关于强化人参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激活吉林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提案 (吉市监议字〔2026〕2号)

发布日期
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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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发布单位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文号 吉市监议字〔2026〕2号 发布日期 2026-05-06

发布单位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文号 吉市监议字〔2026〕2号
发布日期 2026-05-06 生效日期 2026-05-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议案 专业属性
备注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7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仲崇杰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化人参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激活吉林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多年来对我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厅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加快构建人参标准体系,不断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助力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我省主导制定人参产业相关国家标准19项,制定发布相关地方标准54项,省内有关社会团体、企业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相关团体标准102项、企业标准323项,初步形成了“国家标准保基本,地方标准显特色、企业标准强应用”的协同发展格局。依托全国参茸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构建人参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为标准制定实施提供全流程技术保障。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标准宣贯,面向人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标准解读、培训,推动开展“国家标准走基层”宣贯活动,推动标准落地见效。省消费者协会依据相关标准发布人参消费选购指南,提升人参标准社会认知度。印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人参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存量问题人参清零、人参制品市场秩序攻坚和线上人参交易净网”三大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您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厅将组织协调省直有关部门推动完善全链条人参标准体系,持续推进整治人参市场秩序行动,加大对人参新型违法行为的深挖彻查力度。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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