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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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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发布单位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妇女儿童工委办公室,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计划生育协会 发布文号

发布单位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妇女儿童工委办公室,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计划生育协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28 生效日期 2026-05-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网信办、发展改革委、教育(教体)局、财政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团委、妇联、残联、计生协: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25〕21号)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儿童青少年体重、视力、心理、骨骼、口腔健康,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省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联合制定了《贯彻落实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中共山东省委网信办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妇儿工委办公室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山东省计划生育协会

2026年4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贯彻落实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

(2026—2030年)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25〕21号),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创新全链条服务模式

1.完善筛查服务。各市卫生健康、教育、疾控等部门进一步指导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学生常见病监测干预、心理及脊柱侧弯筛查等,向检查对象监护人提供检查结果和咨询指导,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做到“一人一档、动态更新、结果全流程追踪”。

2.分级分类管理。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对筛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估,结果正常的,常规进行健康教育和日常监测;结果异常的,采取适宜方式进行干预;发现疾病的,及时转介至有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早矫治。

3.畅通转诊渠道。各市指导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完善与县级及基层医疗机构的转诊转介流程,有条件的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4.强化全程服务。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切实落实辖区管理职能,督促指导筛查机构及时汇总上报筛查结果,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开展健康教育、预警提醒、阳性及患病儿童干预诊治情况随访等,做实辖区儿童全链条健康服务。

二、建立同防共管机制

5.设立中小学、幼儿园健康副校(园)长。健全医校协同机制,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健康副校长”选聘制度落地。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联合选聘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兼任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健康副校(园)长,指导并协助学校加强健康教育、疾病防控等工作,配合做好学生健康管理。落实学生幼儿急救专家团队应急响应机制。

6.组建校园健康管理队伍。以中小学、幼儿园为主体,整合保健医、学校校医、班主任、体育教师、心理教师,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家长代表、志愿者等力量,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校园健康管理队伍,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负责”的校园健康管理格局。

7.规范校园健康服务场所建设。医教协同加强中小学卫生室(保健室)建设,根据《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规范》要求,确保场地设施、人员配备、器械药品、管理制度等达到标准,为学生提供健康筛查、健康咨询、视力保护、应急处置等健康服务。鼓励学校设立“校园健康角”,配备体重秤、身高尺、视力表、一次性口腔检查器械包等设备。

三、明确五健促进路径

8.筑牢健康体重防线。落实我省“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推动医疗机构健康体重管理门诊建设。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推广“健康食堂”,为中小学生提供符合营养需求的带量食谱和“三减”健康菜品。深入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保障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

9.深化视力健康防控。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省级改革示范区建设,依托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省儿童青少年健康与近视防控研究院,运用大数据、AI技术科学预测学生视力变化趋势,实现视力异常早发现、早干预。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小儿推拿等特色干预方法,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

10.强化心理健康护航。进一步扩大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包使用范围,强化同伴心理支持,畅通心理援助热线“12356”、青少年服务热线“12355”,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教师培训,提升教师识别与应对青少年心理问题的能力。鼓励通过体育活动和运动减轻心理压力。

11.推进骨骼健康干预。将脊柱弯曲异常筛查纳入中小学生体检,开展中医药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现有省级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中心、市级基地和县级工作站作用,创新中西医协同、多学科合作模式,为脊柱弯曲异常的儿童青少年提供个性化诊疗干预方案。

12.提升口腔健康水平。开展儿童口腔健康检查,不断提高检查质量,及早发现龋齿等口腔健康问题。积极推广儿童口腔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强化适龄儿童局部用氟、窝沟封闭等口腔疾病防控措施,逐步降低患龋率。

四、强化人才队伍

13.组建省级专家团队。组建省级“五健”行动专家技术团队,负责制定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专项服务规范及技术指南,开展业务培训、巡回指导、现场教学、质量控制、调查评估等,为“五健”行动提供技术支撑,为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14.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生服务能力,围绕“五健”相关健康问题的早期识别、健康管理、诊疗服务、心理干预、中医适宜技术应用等强化培训。持续开展儿童心理保健和干预康复培训,将培训内容扩展至覆盖“五健”全方面。

15.建立健全帮扶机制。依托“万名医护下乡村”等现有帮扶机制,对部分能力薄弱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中小学生体检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帮扶,重点提升基层“五健”筛查、干预、随访和中医适宜技术应用能力。鼓励基层医护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跟岗进修。

五、完善服务体系

16.提升县级服务能力。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要以落实“五健”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科室设置,配齐配全设施设备,组织医护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满足筛查、评估、干预和康复治疗需求,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

17.发挥专科联盟作用。健全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分工协作服务机制,联盟内部畅通双向转诊、远程会诊、技术帮扶、人才交流,提升服务质效。

18.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中的独特优势,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中医儿科、儿童保健科建设,积极推广穴位按摩、推拿、艾灸等中医适宜技术,加强专题培训,进行效果追踪评价。

六、加强监测评估和健康宣教

19.强化信息互通。依托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系统、省学生常见病数据管理平台、省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药综合防控监测系统等,实现数据共享、智能分析。完善面向幼儿园、学校、学生和家长的服务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结果反馈并精准推送健康知识。鼓励有条件的市探索应用数智技术对儿童青少年健康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20.做好质控评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筛查质控,对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际效果等进行分析,保障工作质量和成效。

21.广泛开展健康宣教。结合“全国爱眼日”“世界脊柱健康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重点时间节点,广泛宣传“五健”行动内容,进一步普及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养护人健康素养,营造有利于儿童青少年健康的良好氛围。发挥好共青团、妇联、残联、计生协等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开展形式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典型引领整体,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儿童青少年健康的浓厚氛围。

七、形成多部门工作合力

2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多部门协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全省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建立多部门定期会商机制,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23.明确职责任务。各相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为行动实施提供有力政策投入、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和宣传发动支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医疗卫生资源,持续提升医疗机构儿科疾病筛查、诊疗能力和水平,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辖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服务;疾控部门指导疾控机构加强学校卫生监测,动态追踪学生常见病流行趋势,依法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五健”行动的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发改部门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相关政策支持;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做好学生健康管理工作,推进医校协同、家校共育,共同营造“健康第一”校园环境;财政部门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学校公用经费等相关政策资金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五健”促进行动提供资金支持;广电部门配合开展健康科普知识的高质量发布与传播;体育部门加大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供给,完善分学段、跨区域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并向农村地区倾斜资源;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团组织配合做好对儿童青少年、家长、社会的健康宣教、筛查干预等工作,广泛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关爱活动;残联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纳入康复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等依申请评审认定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维护孤独症儿童及残疾儿童家庭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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