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6-04-21 | 生效日期 | 2026-04-21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关于印发《2026年上海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市场监管局、农业执法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和“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农兽药残留问题治理成效,确保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2026年上海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