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文号 | 渝环〔2020〕155号 |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 生效日期 | 2021-01-07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通知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经2020年11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第8次局务会审议,决定对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