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梧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 | 梧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 |
| 发布日期 | 2026-05-07 | 生效日期 | 2026-05-07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规章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梧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决定
梧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梧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6年4月21日梧州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2026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梧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决定
《梧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已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维护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梧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梧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