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能源局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6-04-07 | 生效日期 | 2026-04-07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直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零碳园区建设工作部署,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制定了《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能源局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