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
| 发布日期 | 2026-08-11 | 生效日期 | 2026-08-15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1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附件: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pdf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