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文号 | 渝环〔2025〕116号 |
| 发布日期 | 2025-11-07 | 生效日期 | 2025-11-07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通知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我局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进行了清理并经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第7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对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