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 生效日期 | 2023-07-14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砂轮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告
现将我局组织制定的砂轮、水表、燃气表、消防应急灯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电动机、工业用布、橡胶增塑剂、轴承、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铜及铜合金管材、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1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予以通告。我局此前发布的以上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即日起废止。
附件:辽宁省砂轮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