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文号 | 市生态环境局便函〔2025〕1603号 |
| 发布日期 | 2025-12-30 | 生效日期 | 2025-12-30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指南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25〕10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7号)等要求,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现将《重庆市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0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指南》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