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6-08-14 | 生效日期 | 2026-08-15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了确保《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根据省人民政府安排,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经过清理,我厅决定对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与《生态环境法典》原则、精神、要求不一致的,依法适用《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规定。
本公告自8月15日起施行。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