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6-05-29 | 生效日期 | 2026-05-29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进出口,检验检疫, |
| 备注 |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6年第75号(关于解除巴西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巴西北部地区口蹄疫禁令,认可巴西全境无口蹄疫。
原农业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2002年第213号(关于认可巴西12个州为口蹄疫免疫无疫区的公告),原农业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2005年第565号(关于防止巴西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关于解除巴西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农业部联合公告2009年第123号)同步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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