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陕政办发〔2025〕15号)

发布日期
2026-08-10
246 阅读

摘要:发布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25〕15号 发布日期 2025-12-26

发布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25〕15号
发布日期 2025-12-26 生效日期 2025-12-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决定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五统一、一开放”重要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调整变化情况,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3件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废止的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pdf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2月20日



附件下载(1)

PDF
2025123013433049416.pdf
PDF · 79 KB
下载

声明

【声明】本站所有资料版权归属原始发布机构,本站仅为信息展示平台。资料仅供个人学习与技术交流使用,严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本站不对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等作任何担保,因使用本站资料引发的任何风险、损失或争议,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继续访问或下载即表示您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声明全部内容;若有异议,请立即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