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6-04-15 | 生效日期 | 2026-05-15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询社会公众对《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轻微违法行为执法观察期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贯彻包容审慎监管理念,结合实际,我局起草了《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轻微违法行为执法观察期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4月15至5月15日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至泉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电子邮箱:qzzhifa@163.com
联系电话:0595-22399480
邮寄地址:泉州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333室
附件: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轻微违法行为执法观察期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