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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辽商办〔2026〕64号)

发布日期
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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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发布单位 辽宁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辽商办〔2026〕64号 发布日期 2026-09-09

发布单位 辽宁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辽商办〔2026〕64号
发布日期 2026-09-09 生效日期 2026-09-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辽商办〔2026〕64号

各市及沈抚示范区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6〕2号)的部署要求,为着力提升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实效性,真正让政策“看得见、用得上、落得实”,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关于贯彻落实商务部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关于印发<辽宁省商务厅电商直播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等13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

附件:1.省商务厅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省商务厅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docx



辽宁省商务厅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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