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 生效日期 | 2021-04-02 |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玻璃等1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告
现将我局组织制定的安全玻璃、轮胎、家用燃气灶、商品条码、化粪池构件、阀门和水嘴、法兰和安全阀、工业泵、防火门、砂轮、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饲料加工机械、机动脱粒机、非医用防护口罩等1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予以通告。我局此前发布的以上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即日起废止。
附件:安全玻璃等1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日
